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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常德鼎城区发现42例阳性感染者

发布时间:2022-12-08 20:24: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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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在健康服务管理的人员中发现42例阳性感染者11月21日,鼎城区在健康服务管理的人员中发现42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均为途经二广高速常德双桥坪服务区外省阳性感染者的疑似关联病例,目前已全部闭环转运至常德市定点医院。市、区两级疫情防控部门立即应急

鼎城区在健康服务管理的人员中发现42例阳性感染者

11月21日,鼎城区在健康服务管理的人员中发现42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均为途经二广高速常德双桥坪服务区外省阳性感染者的疑似关联病例,目前已全部闭环转运至常德市定点医院。市、区两级疫情防控部门立即应急响应,全力开展流调溯源、排查管控、现场处置等工作。

感染者1,刘某,男,玉霞街道常沅社区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

11月19日,10:00左右到久光百货采样点采核酸(有戴口罩),回家途中到常沅社区金三角超市购物,18:00-18:20在住所附近散步后返家;

11月20日居家未外出,随后被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

感染者2,陈某某,男,双桥坪镇墟场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陈某某作为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3,易某某,男,双桥坪镇全家坪村3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近日一直在高风险区管控未曾外出。

感染者4,刘某某,女,郭家铺街道孔家溶社区9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近日与家人共同居家未外出。

感染者5,黄某某,女,郭家铺街道孔家溶社区9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近日一直居家未外出。

感染者6,梅某某,女,玉霞街道迎宾社区英德巷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

11月18日,14:00左右出门步行前往鼎城妇幼保健院核酸采样,随后回家未曾出门。

感染者7,熊某某,男,玉霞街道鼎城路恒华国际小区(私房)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

11月18日上午居家,15:00左右先后到桥南农贸大市场附近的建设银行、桥南市场建设银行、鼎城路农业银行,全程戴口罩。

11月19日,居家在小区核酸采样,其余时间未外出。

感染者8,胡某某,男,双桥坪镇南洋坪村2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近日胡某某作为高风险区域管控人员一直居家健康管理未外出。

感染者9,王某某,女,双桥坪镇双桥坪社区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11月19日—20日,王某某作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一直居家健康管理未外出。

感染者10,王某某,女,双桥坪镇官堰坪村10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王某某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11,田某某,男,双桥坪镇大龙站社区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田某某作为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12,邵某某,女,双桥坪镇墟场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邵某某作为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13,全某某,男,双桥坪镇大龙站社区4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全某某作为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14,牟某某,男,双桥坪镇全家坪7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牟某某近日作为风险管控人员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15,李某某,男,双桥坪镇南洋坪村10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李某某作为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16,费某某,男,二广高速双桥坪服务区工作和生活,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费某某作为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17,王某某,男,双桥坪镇双桥坪社区6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王某某作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18,张某某,女,石公桥镇王家桥村9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张某某作为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19,胡某某,男,双桥坪镇南洋坪村2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作为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20,王某某,男,双桥坪镇墟场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王某某作为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居家健康管理未外出。

感染者21,张某某,女,双桥坪镇卫生院宿舍居住,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张某某作为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在居住地未外出。

感染者22,周某某,女,双桥坪镇大龙站林场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周某作为风险管控人员一直居家健康管理未外出。

感染者23,胡某某,男,双桥坪镇南洋坪村1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胡某某作为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居家健康管理未曾外出。

感染者24,毛某某,女,双桥镇大龙站社区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毛某某作为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居家健康管理未外出。

感染者25,杨某某,男,双桥坪镇全家坪村6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近日作为风险管控人员,居家健康管理未外出。

感染者26,梅某某,男,双桥坪墟场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系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梅某某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27,张某某,男,双桥坪镇南洋坪村9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作为阳性感染者的密接者,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28,肖某,男,玉霞街道宏泽佳园5栋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作为阳性感染者的密接者,肖某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29,田某某,女,双桥坪镇官堰坪村6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系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30,胡某,男,双桥坪镇官堰坪村4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系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31,伍某某,女,双桥坪镇南洋坪村2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伍某某作为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居家健康管理未外出。

感染者32,李某某,女,双桥坪镇大龙站社区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李某某作为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居家健康管理未外出。

感染者33,金某某,男,双桥坪镇南洋坪村7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金某某作为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居家健康管理未外出。

感染者34,顾某某,女,玉霞街道大湖路五交化宿舍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因与阳性感染者密切接触,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35,胡某某,男,双桥坪镇官堰坪村11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胡某某系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36,吴某某,男,双桥坪镇官堰坪村9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吴某某因与阳性感染者有密切接触,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37,李某某,男,双桥坪镇南洋坪村4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李某某系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已在隔离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38,杨某某,女,双桥坪镇官堰坪村3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杨某某系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39,吴某某,男,双桥坪镇墟场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吴某某系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40,王某某,男,双桥坪镇双桥坪社区11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王某某系风险管控人员,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41,王某,女,双桥坪镇王同庵村10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王某系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42,鲁某某,女,双桥坪镇郑家岭社区4组居民,经诊断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鲁某某作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近日已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居民及来(返)鼎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鼎防疫要求。外省入鼎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鼎即检、3天2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鼎,在第一入鼎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来鼎3天内完成第二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第二次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

3.广大居民朋友要关注官方媒体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鼎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