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24 15:51: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津市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津市市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津市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津市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内容简介
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分析研判,津市市两个中风险区已解除管控,我市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全
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分析研判,津市市两个中风险区已解除管控,我市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全市范围内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部分人员密集、空间封闭的经营场所,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和现场查验后有序开放。
二、严防新的疫情输入。省外入(返)津人员严格实行报备制度。入(返)津人员抵津前,应至少提前1天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的“入湘报备”小程序或目的地的联系电话报备,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返)津。省外来津及省内风险区来津人员,严格落实“三天两检”要求。在入津落地检及第三天的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须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要求,不进入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活动,违反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单位、企业、经营场所、公共服务场所等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技术方案要求,全面落实“扫码查码”(健康码、行程卡、场所码、核酸检测结果),人流量大的场所要落实限流措施,聚集性活动停办、缓办,出入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严格落实戴口罩要求。违反常态化防控要求的将予以责令整改、停业整顿、问责处罚等处理。全市养老院、救助站、监管场所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严格的封闭化管理,医疗机构继续实行严格的院感防控措施。重点行业、重点人群要严格落实定期核酸检测要求。
当前,市内本波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但省内外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一刻都不能放松,全市人民一定要持续增强防控意识,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到人流密集场所的活动及非必要的差旅出行,接待外地来津人员要做好风险分析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让我们一起携手并进、共筑平安津市!
津市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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